日前,卫生部医师考试委员会下发文件,公告正式用2009年版本的《医师考试大纲》。新《大纲》愈加重视考查考生的基本理论和入门知识、基本技能,需要考生不只要具备较高的医学专业常识和能力,还要具备必要的人文素养。
新《大纲》实践技能考试强调了对考生职业素质的考核,重点考查考生动手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所学常识剖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临床类实践技能考试初次增加了CT和腹部B超的考核内容。口腔类实践技能考试扩展了病例剖析涵盖的内容。依据目前国内公共卫生进步的现实需要,公共卫生类别增加了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能力的考核。
新《大纲》临床类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打破原大纲按传统学科划分的模式,紧密联系工作实质和工作场景,将考核内容重新整理为基础综合、专业综合和实践综合三部分。其中,专业综合考核临床医师必需学会的专业理论与常识,根据症状与体征、系统进行内容编排,将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学科综合成每个系统。实践综合的考核内容是考生综合运用基本理论和专业常识处置实质问题的能力,依据临床医师的实质工作任务,根据临床情景、症状和体征与容易见到病、多发病进行编排。口腔类医学综合笔试考试概要在修订中依据学科进步特征,增加了口腔医师基础知识需要学会的新常识、新技术,强调了口腔避免的重要程度。公共卫生类医学综合笔试考核大纲的专业综合部分在学科设置方面增加了一门“学校卫生”,考核内容方面增加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考核点;临床综合部分采取按疾病进行编排的方法,扩大了考核范围,提升了临床常识和技能方面考核需要。
新《大纲》的基础部分保持原来的学科设置不变,同时依据各基础学科的进步特征,对考核内容进行了增删、修改。基础综合的考核内容是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工作中必需学会的基础学科、法规、伦理、心理的基本理论、定义、原理、原则等。